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精选14篇)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
按照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呼社信办〔20xx〕38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认真落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用度,对外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完善,组织健全。4月份我局召开党组会重新进行了科室分工,行政审批办负责我局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随后重新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审批办,全面负责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为10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工作承诺制度》、《呼和浩特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制度(试行)》和《呼和浩特市司法鉴定承诺制度》。
(二)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在对我市九个旗县区836个村居社区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我市1162家村(社区)进行帮扶,截至目前已经帮扶了1129家,占全体的96%。为了加强管理,截至目前共有75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公证处建立了诚信档案。
(三)多样宣传,氛围浓厚。我们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信息简报、LED显示屏等多种有效载体,广泛宣传系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将《呼和浩特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二法律服务所诚信经验材料》和《内蒙古超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永强律师诚信事迹材料》按时报送到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纳入自治区诚信库范围内。
(四)加强报送,做好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用呼和浩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的通知》请各科室于每月15日,30日向局审批办报每半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未及时报送的科室在第二个月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未报送的原因。20xx年截至目前,我局报送法人行政许可50条,个人行政许可206条,行政处罚无数据。按时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填报工作,我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普查表》涉及司法考试、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并于5月29日接受了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督查。7月20日,我局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和局审批办负责人参加了《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信用信息目录及数据征集培训》为下一步信用数据征集做准备。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虽然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半年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信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部门开展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行业宣传活动没有与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宣传,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机制不健全。
(二)继续加强我局的双公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双公示”,建立畅通的信息发布流程,保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及时、准确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2
我办今年以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办结合实际,重点在以自然人为信息主体及企业为单位来征集信息,联合综合办、各社区、文化中心等部门以经济办为中心展开工作。
(1)加强辖区宣传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联合文化中心,通过展板、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然人信息的采集。联合各办公室,将20__年以来的自然人奖惩信息收集规整,查阅往年的资料,筛选有效信息,确保信息应采尽采,将信息准确无误地录入到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企业信息采集。深入企业,现场走访,查阅企业相关资质、荣誉等资料,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好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二、存在问题
我办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虽建立玉泉街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但信用档案录入工作相对滞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了更好的推进信用体系工作,今后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不断改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2)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结合今年工作,建立健全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规范章程,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3)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制定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了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
(4)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坚决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发动群众举报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完善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
在接下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3
1.人行米易支行以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为依托,加大对农户和农村地区信用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增强诚信意识,珍惜信用记录。到米易县普威镇集市开展征信知识宣传2次,到撒莲镇集市开展征信知识宣传1次。
2.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为抓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农商银行米易支行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充分利用农户信贷系统,收集、整理和完善有效农户基础信用信息,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内容,不断提高评定覆盖面。
3.以各银行机构建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为渠道,积极宣传农村普惠金融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4.米信联办持续贯彻《米易县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对失信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局以“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为主题,加快推进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诚信意识,特开展如下活动:
一是张贴宣传标语。
在全局办公地点民族体育馆外张贴宣传标语,并在全局一楼LED电子屏循环播放“弘扬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伊通”宣传标语,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是开展媒体宣传。
在全局的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章,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普及。
三是开展诚信文化进机关活动。
在全局的周一例会上,对《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文件进行学习,将诚信政策理论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内容。
全局对此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局落地生根。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5
一、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服务
(一)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企业。支持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好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及时足额保障中央储备粮增储、轮换和粮食最低价收购信贷资金供给。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金融需求。
(二)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支持。围绕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菜篮子”产品供给,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持续加大信贷投入。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延长贷款期限,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
(三)做好农产品跨境贸易和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鼓励农业进出口企业在农产品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走出去”。指导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和风险中性原则,积极为农业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各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生产托管服务,推动提升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社会化水平。
二、加大现代农业基础支撑金融资源投入
(四)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强化政银企对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投入,支持育种联合攻关、种业基地建设和优势种业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种业知识产权质押、存货和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强化种业育繁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提升现代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
(五)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资金来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运用。
三、强化对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
(六)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
(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县域商业发展、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县域市场主体培育,强化银企对接,加大信贷投放。结合县域商业实际使用场景,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财务管理等服务。探索开发针对农村电商的专属贷款产品,打通农村电商资金链条。
(八)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与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适当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免除反担保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农民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及配套设施建设信贷资源投入,深化园区内银企对接,带动更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九)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丰富“三农”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积极满足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国土绿化等领域融资需求。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贷款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风力发电、太阳能和光伏等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支持。
四、稳步提高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
(十)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
(十一)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线下网点,积极整合普惠金融、便民服务、农资农技等资源,加快涉农场景建设推广,增强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提升缴费、查询、远程服务等便捷性。进一步加强金融与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社会救助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
五、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二)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按市场化、可持续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十三)持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定点帮扶政治责任,深化“信守一个承诺、种好两块田地、建设三个工程”帮扶理念,发挥金融组织优势与社会协同能力,鼓励扩大帮扶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形成市场化支农业务模式。要扎实做好帮扶地区信贷支持、资金捐赠、消费帮扶、干部培训、招商引资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帮扶任务指标,把定点帮扶“责任田”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田”。
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十四)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十五)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各金融机构要健全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或业务条线,在信贷资源配置、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强“三农”人才队伍建设。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各金融机构要细化实化涉农信贷业务尽职免责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纳入对分支机构的考核。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
(十六)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政风险处置责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化险工作,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坚持农村信用社服务当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严格约束异地经营行为。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要明确职能定位,落实“淡出行政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做优做强行业服务功能。
(十七)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继续深入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有效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
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
(十八)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完善各级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因地制宜建设地方征信平台,精准识别各类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救助,创新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十九)持续提升农村支付服务水平。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推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推广完善“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加大央行存款账户业务线上渠道推广,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央行存款账户资金归集。通过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货币政策工具券款对付(DVP),实现融资等环节全流程自动化处理,加速政策资金到账速度。
(二十)持续推进储蓄国债下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特色的储蓄国债下乡工作措施,推动提高农村地区国债发行额度分配比重,引导金融机构将储蓄国债发行额度向农村地区适度倾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国债宣传工作,拓展销售渠道,让更多农民群众“足不出村”享受购债便利。
(二十一)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继续将农村居民列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重点对象,开展好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结合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推动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持续畅通普惠金融重点人群权利救济渠道,压实金融机构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专业性,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纠纷调解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加强考核评估和组织宣传
(二十二)强化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指标定义内涵,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用好金融支持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加强脱贫人口金融信息管理。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评估工作对进一步改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在原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效果评估办法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评估指标,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帮扶政策效果评估。
(二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和宣传推广。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细化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6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转变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上半年,我局围绕创建“信用莱西”工作,自我加压,真抓实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全面启动
深入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前承诺”机制。当前我们已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书》制度,通过服务对象签定《信用承诺书》减少审批要件数量,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同时线上线下将信用承诺实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向社会公示,努力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体系。
二、统一代码转换工作基本完成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全部完成转换,并投入使用,企业基础信息全部归集于“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正加速推进,社会法人基础信息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在两个系统平台通过输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者“企业名称”、“社会团体单位名称”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可查
在政府采购和交通工程招投标中,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查询投标人违法失信记录,取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通信息发布、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全程留痕等功能,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投标“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成为现实。加强对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管理考核,制定《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综合管理考评办法》,规范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从业行为,打造廉洁高效规范的交易平台。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7
20xx年以来,人民银行临泉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县域信用环境建设,并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第三方信用评级、个人信用报告推广应用和清理整顿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临泉支行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基石之一,加大力度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工作,深入开展了融资培育、信用创建及政策扶持工作,有效推进了临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1.召开信用信息应用推广会。人民银行临泉县支行召开农村信用信息应用推广专题会,就下一阶段如何合力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求。要求金融机构高度认识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意义,把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为降低涉农融资成本,支持三农发展的举措,要把推广应用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纳入信贷流程,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和涉农信贷产品,把信贷产品创新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平台作用。
2.深化拓展信用创建和信贷扶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选创建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有信用的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信贷优惠办法,进而体现信用价值。截至目前临泉县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当年支持家庭农场等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213户,累放金额为xx089万元,余额达到50004万元。临泉县金融机构办理劝耕贷26笔,金额为800万元,新型政银担贷款85680万元。
3.多措并举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为有效提升农民信用意识,临泉支行指导金融机构结合农村文化特点及群体差别化服务状况,创新信用宣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金融机构开展了征信知识进家庭农场,进蔬菜大棚等特色活动25次;临泉县支行广泛开展流动宣传,抽调业务人员组成流动宣传队,赴扶贫村深入各村田间地头向村民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征信知识送到村民手中;印发精准扶贫信贷宣传手册8000份发放到各乡镇、行政村、农村金融服务室,营造了农村信用建设切的良好氛围,实提高了广大农民信用意识。
二、取得成效
临泉县累计录入农户数476391户,占比99.13%.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录入574户,家庭农场累计录入105户。全县共开通农户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用户22户,查询量达11151笔,依托平台授信22689万元,惠及农户9459户,金融机构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开展产品创新3个,金额达到34246万元,惠及农户3904户,较好地发挥了农户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在支持金融精准扶贫,增强贫困户信用意识,赢得扶贫信贷扶持,不断增收致富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一是数据采集中数据录入不完整,特别是新成立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录入农村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平台,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二是金融机构在农村信用信息查询应用方面不均衡,临泉县对信用信息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涉农金融机构,其他商业银行应用积极性不高。三是农户等农村经营主体信息更新缓慢,金融机构依托信息数据库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够。
四、下一部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2.进一步深化地方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推动“两个基石”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信息应用,依托“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尝试开展“信用+补贴+信贷产品”、“互联网+信用+信贷产品”新型授信模式。依托信用信息平台,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发创新产品,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3.进一步推进信用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协调,建立诚信文化教育工作联系制度,开展社会信用乡、信用镇、信用村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信用临泉”建设。推进农户信用评级运用工作,实施金融对精准扶贫的精准发力,积极推动政府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联系制度和金融扶贫考核办法。
4.进一步建立完善征信管理与服务。探索建立信用社区评价体系,拓宽结果应用范围,力争在信用社区创建工作方面有所突破。建立金融机构征信业务风险监测体系,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征信服务与权益保护。加强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提升系统运用水平。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8
20xx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作为20xx年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认真制定部门信用管理制度,梳理信用管理信息目录,并指定专人跟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落实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我局积极落实好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将本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办理时限等对外公开。同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事项,在办理后实时将办理结果上传省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三、抓好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奖惩
我局积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市信用办通过信用承诺、信用信息核查和联合奖惩等措施推动企业守信、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国家、省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事项中嵌入信用信息核查,抓好信用联合惩戒应用,对信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招投标、领取补贴方面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对失信者予以限制,对守信者予以激励。
四、积极开展信用宣传
我局积极谋划信用建设宣传活动,逐步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通过部门频道、信用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渠道开展信用宣传,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突出案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能源行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让各企业更加知信、守信、用信。
五、实行“容缺承诺制”
为切实落实好守信便利工作,我局在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中率先实行项目核准“容缺承诺制”,制定《关于分散式风电项目容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信誉良好的项目单位仅需提供四项核心申报材料(自然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环保部门支持性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承诺书),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我局申请核准;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补齐常规核准所需的材料即可,极大方便了项目单位,利于项目落地。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9
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将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人的`素质、提高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一标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多方受益”的原则,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群众“信用”意识普遍增强。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归还乡镇政府、学校在农村信用社的陈欠贷款283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党政机关干部银行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共收回贷款1350万元。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农民群众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各乡镇都把“信用村”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无形资产,想方设法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形成了良好的信用氛围,目前全县已初步形成以农村信用户为主体,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
二是农村信用社营销机制进一步优化。
农户信贷评分体系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了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有效满足了农民的贷款需求。
三是金融服务经济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xx县建立了“创业贷款”和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制度,加大了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创业金融信贷服务和支持力度;试点推行林权抵押和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拓宽了信贷条件;建立了“订单农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支持烟叶等主导产业发展;推行“富秦家乐卡”业务,实现了信贷消费一体化,还款还息智能化,开辟农户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评定授信个体工商户1842户,授信总金额XX3万元,组成“信用共同体”349个1109户,占授信总户的 %,有效破解了个体工商户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瓶颈问题。
四是密切了社群关系。
信用工程建设不但给农民、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经营资金,而且送科技、送信息,架起了信用社与客户的连心桥,使群众体会到信用社是“农民自己的银行”,使社村、社群关系更加融洽。信用工程创建为农村信用社赢得了支持,赢得了地位,各村普遍与农信社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村级企业和村民的闲散资金,绝大部分存入信用社,壮大了农信社的实力。信用社以解决农民贷款难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良好信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自身发展。
五是实现了和谐共赢。
通过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不但农村信用社掌握了农户信用状况、农户特长和还款能力等大量信息,而且有效简化了贷款手续,农户仅凭贷款证就可随用随贷,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通过拓宽农户小额信贷服务领域、提高小额贷款授信额度、改进小额贷款服务方式等举措,有效满足了广大农户的信贷需求,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矛盾。今年截止9月底,全县农业贷款余额 亿元,较年初增加 亿元,占新增贷款总额的%,增幅 %,高于各项贷款增幅x个百分点。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0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飞跃发展的'重要基石,它的建立和完善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规避农村信贷风险、打造诚信农村的重要举措。近几年和支行党组注重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最终目标:
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意识,以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平台,进一步支持“三农”和辖区经济发展。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
(一)更新观念,创新“三农”信贷产品,使信用信息产品成为信贷支持“三农”事业的主要依据。有效解决“三农”主体由于抵押品不足导致的贷款难、难贷款问题。
(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培养农村诚信意识,夯实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实现涉农商业银行间“三农”主体信用信息的共享。
(三)实现高效的银农对接,有效解决涉农商业银行信贷政策、信贷商品与“三农”主体信贷需求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和支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作法
村信用社是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和农业贷款中农村信用联社占到90%以上,对“三农”发展贡献很大。近几年,每到农民备春耕时节,和龙支行都提前摸清农村信用社备春耕资金情况,一旦出现资金短缺,和龙支行就及时为农联社争取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以信用、联保等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信用高的农民逐年提高授信额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守信意识。
2、建立“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多渠道进行诚信宣传。 xx年初和龙支行组织建立了“和农村金融信息网络”。网络系统包括: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乡镇政府、辖区涉农金融机构、农户及“三农”经济主体。建立“信息网络”之后,和龙支行充分利用村党组织的力量,由村支书、村长担任义务宣传员和“大啦叭”,并与他们建立联系制度,使和龙支行的信息采集及时真实。同时注重发挥“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推进作用,通过调研座谈、宣传守信典型等形式培养广大农民诚实、守信意识。
3、组织各方力量,共建农村信用体系
推动农业担保机构的建设。针对“三农”主体因担保不足而贷款难的问题,支行党组经过集体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三农”担保公司,打造“信贷+三农担保+商业保险”的“三农”放款模式,分散农业信贷风险,有效解决“三农”主体贷款难题。这个构思正逐渐完善,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重视。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1
按照《政府办公厅印发20xx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银政办发〔20xx〕13号)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xx-20xx年重点任务及分工》(银政办发〔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认真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我局相关工作,就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监管、审计监督工作等领域的公信力建设,以打造“诚信审计”为目的,大力整顿和规范审计秩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计工作的信用度,对外树立审计新形象。现将银川市审计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精准定位,明确任务。加强审计诚信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系统建设涉及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多个方面。审计诚信虽未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分支,但其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主体的身份、承担的对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行为的监督甄别功能、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对诚信风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及审计处理处罚所体现的执法公信力,决定了审计诚信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长期以来,我局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我局以建设诚信审计机关为目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公示信用“红黑名单”榜,按照客观、真实、准确、审慎的原则,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每季度由各科室上报“红黑名单”,经法制科、综合处审核,报局党组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在“银川审计”官网等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三)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政务诚信建设,在局机关中广泛开展以建设诚信机关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机关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将信用意识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为诚信审计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促进审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不断提高公众对审计机关诚信的满意度,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
(四)强化审计整改信息公开。李总理指出,审计后的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事关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痛下决心去除“顽疾”、根除“病灶”,向人民作出负责任的交代。而要“作出负责任的交代”,一方面要靠跟踪督导以及责任追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以全面整改,另一方面要靠全面、及时的整改信息公开,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整改的真实性,并从问题整改中体会到政府差错纠弊的决心,感受到诚信政府建设的动作,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动性、及时性尚有欠缺,信息公开还未达到全面、及时、准确。今后,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内容,增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信力。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公开。加强信用体系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信用体系建设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审计影响力。
(一)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开展。要自觉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到地区审计总体工作之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自觉主动地做好审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落实能力。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以教育引导诚信。审计诚信关键在人。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职业操守、能力水平如何,直接影响诚信审计建设。因此,加强诚信审计建设,必须在提高审计干部诚信素质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争做忠诚的审计人”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倡树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业的工作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把诚信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行。
(三)强化开放思维,以公开倒逼诚信。审计信息公开是检验审计诚信的“试金石”,其形成的倒逼机制有利于推进诚信审计建设的深入和持久。审计机关必须在夯实审计诚信自信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敢于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审计信息的监督和评判。一要注重审计权力的“清单式”公开。将审计权力自觉地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媒体、公告等多种方式,让公众了解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权限、审计纪律等内容,把审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公之于众,提高审计的诚信力。二要加快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要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按照专项公告与综合公告相结合、网上公开与书面公开相结合、全面公开与定向公开相结合、政府公开与审计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审计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和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全面推进审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步伐。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2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强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提升农村金融业服务水平、创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但目前,受到信用立法不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淡薄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 信用立法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法律法规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明确规定,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农村经济主体的征信活动,缺乏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信用立法的不完善,使得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的征集、分类、发布、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缺乏行为规范,加大了农村信用信息采集难度,无法全面获得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信息。各类金融机构依据日常工作经验和内部数据库系统,对农村经济主体进行信用评估,但由于应用范围具有局限性,信用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仍然存在较大争议。
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发挥主动作用,积极组织和协调税务、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从多方面、多角度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但目前政府的工作仍停留在组织建立领导小组、协调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等基础性工作上,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导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热情始终不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不明显。
1.2 农村信用信息资源浪费,共享机制尚未实现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领域较广,环节较多,单一部门无法完成,必须由工商、税务、农业、司法、金融等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完成。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善,不同部门采集的信息无法实现互联互通,造成信用信息资源的浪费。对农村经济主体的失信行为,缺少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降低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失信成本。
1.3 农户信用意识淡薄,诚信宣传力度不足
农户信用意识淡薄,究其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晚,信用产品应用不广泛,导致社会主体信用意识较差,忽视了信用行为记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二是农户受教育程度低,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对合同违约、逃废债务、产品造假等失信行为习以为常,更有甚者为逃脱信用制约,拒绝参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淳朴民风形成的诚实守信传统是农民诚信意识的主要形成来源。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征信知识宣传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户的信用意识,但这些宣传活动缺乏全面性和持久性,没有进一步在农村全面铺开,仅停留在表面,造成农民信用意识淡薄。农户对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意识较差,缺乏高度的警惕性,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部分人员在不了解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为他人担保,极易造成经济损失。
1.4 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
农村的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观念淡漠,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风险较大。农村住户分散,且贷款金额小,不利于金融机构管理,加之农村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靠天吃饭”的阶段,因此贷款风险较高。各金融机构为防范信贷风险,避免资金受损,大多收缩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额度,造成他们融资困难。即使金融机构为农业企业或农户办理贷款,也要求其提供一定的担保,影响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农村担保体系的缺失,制约了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需求。目前,农民自发成立的信用担保组织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项工作流程不成熟,且规模小、担保数额少、期限短、担保能力较弱,严重影响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
2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2.1 完善信用立法
立法部门应及时出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信息征集、分类、发布、使用等活动的行为主体,确定各主体应有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分类、发布、使用的方式、方法,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征信工作及征信行为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2.2 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机制
以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准确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依托农户信用电子档案,结合内部信贷制度对农村经济主体进行评估,完善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估体系,科学确定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等级,发挥现有的农户信息征集系统功能,按已有贷款、有效信贷需求、无效信贷需求以及无信贷需求,对所有农户进行标识,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实现农户信息共享。农村信用体系框架见图1。
2.3 健全完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由县政府、县农办、县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农村领域的普及与应用。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信用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对信用户、信用村贷款以及信用促进会、小额信贷促进会推介担保的农户实行授信额度及利率优惠。另一方面,严厉打击不守信用行为,除拒绝给予授信或提高授信条件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由政法部门介入加以打击,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例如与法院联手,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了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采集送达催收单、与拖欠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等办法,督促拖欠人按时归还拖欠贷款。 2.4 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积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息征集系统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将农户信用评价结果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巾帼扶贫贴息贷款、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等。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提高惠农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信用贷款的范围。
2.5 完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
健全农村各种类型的担保组织,完善“三农”信贷担保服务,发挥县小额信贷促进会在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完善“农户+自然人+促进会+担保基金”“促进会+担保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基金+促进会”“农业产权+促进会+担保基金”“小额信贷促进会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等促进会担保方式,积极为农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推介、担保服务。
2.6 形成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沟通和协作机制
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逐步完善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政府积极加强信用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信用相关的道德理念教育,切实提高农户的诚信意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信用管理人才匮乏。因此,政府应加大信用相关教育及专业投资,培养一批信用评级及管理人才,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人才储备。同时,政府应充分发挥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重视自身信用建设,尤其是农村基层政府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政府,提高政府的信用度,从而带领社会各界不断提高诚信意识。
2.7 培育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意识
一是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二是做好乡村两级干部的诚信宣传工作,大力推动其带头讲诚信、守诚信,形成良好守信践约的精神风貌,并协助信用社做好诚信宣传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户等多方面通力协作。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会越做越好。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3
xx县于20xx年9月启动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过4个月的努力,目前镇级政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已成功构建,农村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户评定工作基本完成。现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下辖16个行政村(社区),辖内农户8230户。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信用镇”创建工作,使全镇社会经济金融秩序进一步好转,政府诚信度明显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建设环境。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确保全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彭云为组长,常务副镇长、支行行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事宜。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方联动”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镇镇长负责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例会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列入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政策措施,在评定信用户过程中,将信用户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和一星级五种类型,根据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等级,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风险定价等方面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使守信者得到实惠,失信者的融资受到制约。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镇镇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重要性及目标要求,努力构建“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其间,累计开展宣传培训等46次,涉及农户6251户,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建设标准,精心选取建档指标,设计构建了《信用信息采集表》、《农户信用档案和信用镇、信用村信息档案》,简明扼要地反映农户、村、镇基本信用状况,有效避免了农户信用评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经验性。领导小组按照“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的工作要求,定时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询问、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以支持种植业、养殖业、竹木林业、加工业等特色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xx-20xx年,全镇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xx2万元,有效解决了个体工商户、农户资金需求,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
(四)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初次评定为信用农户即定为一星级,以后每年根据信用户信贷履约情况动态调升或调降用户星级或取消其信用户资格,最高星级为五星,对应原来的“优秀信用户”、四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良好信用户”、三星信用户对应原来的“一般信用户”,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信用户星级实行差别信贷优惠政策。向农民贷款户发放贷款时,优先安排信用户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农商行对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65%;在贷款额度上予以放宽,对信用评级为优秀户授信额度为5万元以内、较好户授信额度为3万元以内、一般户授信额度为2万元以内;期限2年,并根据坚持本行“一次核定、随贷随用、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手续简化,对信用户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范围内,不需要抵押和担保。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村和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配合和衔接沟通不够;还存在畏难思想,致使基础工作不扎实。二是信用信息建档工作进展缓慢。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不愿意提供家庭基本信用信息;农商行基层业务网点业务量大而且人员紧缺,全面完成信息采集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了农户信用信息建档工作。三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参与不充分。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农商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够;相关信用信息部门也未积极参与,使信用信息征集面不够广泛,影响了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和效果。四是农村经济对信用需求较低。农民群众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不愿意参与信用信息征集、评级等征信业务,影响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要总结工作经验,加快建设进程。在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落实评定工作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扩大农民信用档案覆盖面;坚持“政府引导、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典型示范”的原则,规范评定工作,加快以点带面的创建进程。二要加大督导力度,规范评定行为。继续强化责任深入一线指导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工作,督促农信社严格落实“评定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反向可追溯”的基本要求,促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运作,完善农户信息资料,继续采集未提供农户信息资料。三要转化创建成果,支持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针对农户不同信用等级,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放宽贷款期限,以更好地满足农牧民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全面落实好各项信贷优惠政策,使其真正享受到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四要强化工作监测,做好信息反馈。及时报告信用创建目标完成进度,并及时反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切实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确保完成镇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
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范文 篇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信用助推、支农惠农”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以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为基础,以整合共享农村信用信息为平台,以完善农村信用评价体系为手段,以创建信用示范县为载体,以改善县域金融环境为目标,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农村金融机构难贷款这一矛盾,从而有效促进“金融资源与农业发展”、“信用环境与信贷投入”的对接,逐步建立农村经济、农民收入和农村金融机构“和谐共赢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当年农户信用和农企信用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50%和70%以上,农户和农村工商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别占到建档户数的30%和50%;3年内农户建档率、农企建档率分别实现80%、70%;信用等级评定分别占到建档户数的85%和90%以上。
(二)涉农贷款显著增长,年创建县涉农贷款增量占到全县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总量的60%以上,以后各年度要保持在不低于65%的占比。
(三)继续规范和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选工作,其评选标准是:信用户占到全村农户总数的60%以上方可评为信用村;信用村占到行政村总数的50%以上方可评为信用乡(镇);创建当年信用乡(镇)要占到全县乡(镇)总数量的10%,三年内力争达到50%。
(四)围绕“一村一品”规划,积极扶持专业村“五个一”创建活动(即:做强一个主导产业、培育一个优良品牌、建成一个运行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一批农民致富带头人、创建一个示范带动模式),力争在3年内配合、推动全县完成“一村一品”农业村建设工作。
(五)农民人均收入每年以20%幅度增长。
(六)全县不良贷款率低于5%。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充分利用农商银行现有的信息资源,按照征信系统对农户信息的征集要求和标准,组织涉农银行机构,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设计涵盖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住房结构等信息的农户信用信息指标,从信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入手,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借助“惠农卡村村通”工程,构建“惠农卡+信息采集”、“支付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互动、互促工作格局;依托市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网络化管理的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征信系统实现向农村地区覆盖做好前期准备。
(二)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
以农户电子信用档案为基础,以农商银行现有评价办法为主导,积极引导、推动涉农银行机构不断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是充分发挥数据库“发现客户”的功能,将系统信用评定结果作为评定信用户、信用农企、农商的重要依据;二是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授信的有效对接,逐步形成“农村各类信用主体+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并与“阳光信贷”工程有机结合,形成创建与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针对农村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引导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完善农村地区小微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推动地方政府增加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指导银行机构延伸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四)提高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服务水平
在电子化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工商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其所提供的征信服务,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科学、便捷、有效的参考依据,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信用主体培育和示范体系,切实深化专项信用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由地方政府、团委、妇联、涉农金融机构等各方力量参与的诚信宣传及信用评定组织,推动和深化“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业信贷工程”、“大学生创业信贷工程”、“妇女创业信贷工程”和“弱势群体民生金融信贷工程”等专项信用建设工作。全面拓展“四项工程”建设,即信用乡镇工程、信用市场工程、信用社区工程及信用企业工程的建设,并对诚信者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金融上的扶持,通过信用主体培育和示范效应,营造“信用是金字招牌”和“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农村诚信氛围。
(六)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
促进征信管理与金融稳定、支付清算、支农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相结合,以信用为切入点,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联合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特殊环境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创新方式,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我县农村信用示范县年度创建工作共分宣传推动、具体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实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宣传推动阶段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的信用优势和重要意义,并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大造声势,让社会各界、广大农户、各类信用主体认识到创建“信用示范县”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信用工程品质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对于争取金融业支持,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具体实施阶段
一是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定为基础,大力推进农户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二是以信用农户(商户)、社区、村、乡镇评选及“四项工程”建设为载体,形成创建主体示范效应。三是建立相关考核及政策激励机制,选取创业效果明显、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各类信用主体、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代表进行经验交流,拓展信用示范县创建的广度与深度。
(三)总结表彰阶段
以农户、农企电子档案建档率、信用等级评定率、涉农贷款增长率、优惠政策兑现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等具体指标为重点考核标准,对参与农村信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各机构进行考核表彰,促进创建工作做到“四个加强”:一是建立农村信用保障体系,加强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三是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加强信用信息产品使用;四是建立风险保障机制,加强信用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和协调,特成立寿阳县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及丹凤城区管委会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主任:潘林森(兼),具体负责制定方案、措施和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各涉农金融机构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向县政府、人行中心支行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搞好沟通协调,形成共同合力
以农村信用示范县建设领导组为核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信息,分析难疑问题,有效部署具体工作。同时,各成员也要定期向领导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信用示范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汇总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催办查办制度,认真抓好对领导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