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通用13篇)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1

  今年6月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20日启动了以“遵续红色基因义行护童大计”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以来,遵义市各地各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展示成果的.良好契机。活动开展以来,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其中,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遵义市开展未成年人保市民政局成立五个工作组,走访慰问了部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各基层检察院先后举办以“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妇联举办“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站)授牌仪式;市慈善总会携手爱心企业,慰问了部分困难未成年人;桐梓县构建“一二三”工作法,扎实开展“童心桐行护航未来”六一走访慰问活动;绥阳县邀请32位童伴妈妈进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全力营造未成年人平安成长法治环境。护工作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在遵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组织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家庭、进学校、进村(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县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全面总结回顾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未成年人保护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县关工委、县教科局作了表态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xx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会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未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县委、县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县直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县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县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二、凝聚强大合力,切实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二是加强身心健康教育。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县未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环境管理。市场监管、文体广电、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四是认真实施管理帮教。各成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县、村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县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县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县、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县域,各社县、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县未保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开创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要高度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或基层组织都具有独特优势,是做好未保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团县委作为未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要加大统筹协调和服务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宣传推广。要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联席会制度,有效整合全县法制教育资源,深入研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要完善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探索督导考核机制,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要在继续完善对街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相关成员单位综治考核内容之中。要注意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倡导开展符合当前社会热点、符合青少年心理需求的活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未保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需要用爱来慢慢修复。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希望大家能够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全面纵深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贡献更大力量。谢谢大家!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3

  近日,在夏各庄镇未成年人活动中心,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40余个家庭参加了培训活动。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夏各庄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未成年人工作站,并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工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增强群众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此次宣传活动,不但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也为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4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7月7日,红光街道合兴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结合近年来的一些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强调,暑假来临之际,要正确引导辖区居民提高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为辖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5

  为进一步维护全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不断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我局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有关帮扶文件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教育等困难,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确定工作内容,落实帮扶措施

  (一)深入动员,摸清底数

  一是组织动员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所辖片区服刑人员未年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服刑在教人员名单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二是对这部分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的青少年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准确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

  (二)分类管理,全面推进帮扶工作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评估,科学区分对象,特别是完善重点青少年日常管理机制,丰富和优化帮教措施,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过程控制,密切关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助工作,不断思考,深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左右协调,确保工作有序、健康运行。

  (三)建立机制,完善帮扶帮扶工作

  滤布建立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有效监护和关爱,遭受社会压力,心理问题、缀学等现象的长效性工作制度,形成局安置帮教股牵头、局各股室、司法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生活保障、心理健康、亲情交流等几个方面强化教育基础,牵头建立健全解决保障工作网络;完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动态信息,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水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创新帮教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保障问题。着重牵头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生活保障和完成义务教育问题。

  一是根据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为家庭确实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联系低保,确定定期联系人;

  二是切实保障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是,解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问题。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心理问题,我们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访的工作方式,了解这类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对心理问题严重的人员,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心里咨询。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帮扶资金缺少,帮扶人员配置不足,硬件设施缺乏。

  二是关爱对象的心理防线难以突破。部分关爱对象不愿接受帮扶。

  三是全社会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仍没有形成。

  四是帮扶活动的开展方式有待创新。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共同解决,一定能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做得更好。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6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内蒙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据介绍,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内蒙古全区揭晓102830户最美(五好)家庭,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全区家长学校开办率达到91.9%,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人数达到174万人,引导家长更新育人理念,促进家校协同育人。

  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内蒙古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学生由20xx年6月的.201人降至104人。30万以上人口的旗县全部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34%。

  强化司法保护力量。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了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考评内容。加强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统筹指导,成立少年法庭34个,保障和强化审判的专业化,对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倾向的未成年人开展“复苗工程”。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受理范围,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早发现、早干预。

  此外,为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内蒙古各级单位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20余个各类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表示,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7

  为切实做好涪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5月11日,涪城区民政局在铁牛广场举行“关爱儿童·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角度向群众宣传讲解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对未成年人呵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群众充分认识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8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25日,朱集镇举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主要通过设置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依托LED屏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做到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帮助居民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同时,召开朱集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会,邀请县民政局郭洪坤局长、靖开颜科长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为镇儿童督导员及各村儿童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

  通过此次宣传,增强了居民对未成年保护法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常识教育。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旨在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倡导呼吁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9

  为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让辖区儿童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近日,丹春社区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关工委工作人员通过播放动画宣传片,用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相关法律条文、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六大保护”等内容,让孩子们了解到自己能享受的权利是什么,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并采取互动问答的.方式检验学习成果。

  工作人员还通过网格群发布“我和父母一起学”的号召,引导孩子们回到家里和父母一起观看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家长与孩子们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10

  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10日,武陵区府坪街道青阳阁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合党员志愿者、居民志愿者在步行街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爱心驿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粘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公共宣传栏、网格微信群、LED屏滚动播放等宣传方式,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居民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鼓励孩子们从小懂法守法,以点带面提升辖区居民知晓保护未成年相关的法律知识。

  此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有助于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助力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11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12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求,在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20xx年,致和镇全面落实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取得一定成绩。我们的做法是:

  1、我镇始终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注重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保障了计划的落实。

  2、进一步健全领导管理体系,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组织书记为副组长,宣传、文化中心、学校、派出所、司法所、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各村、各部门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镇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3、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学习时间,开展每年不少于12次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镇政府议事日程,对工作任务逐项量化,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对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5、固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预算。

  三所中、小学校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重要作用,根据实际,在课内外积极开展各类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在实践中深化德育工作的学习的教学研究并改善了硬件设施,提高了教学水平。

  我镇平时坚持网吧和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巡查制度,重点加强了对五里小区、x小区、双龙社区、太平社区、万家社区5个有场镇的社区的监管力度,采取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抓实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了学校校内及周边安全。

  为提高对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水平,我镇36个村(社区)有建有文化室,配备了书柜、图书和桌椅。

  致和是农业大镇,教育好农村未成年人任重而道远,我镇充分发挥共青团委和妇联的组织作用,以每所学校对学生家长每年不低于两次培训,大型家庭教育讲座2年不低于一次的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家长教育素质。督促班主任落实家访工作要求。对留守儿童、问题儿童、特殊儿童采取一对一的联系,并在校建立档案,随时跟踪了解情况,及时采取帮扶、慰问、资助等措施,今年我镇都在儿童节、中秋节和09年春节等重大节日里慰问了特殊儿童和困难儿童家庭,9月前办理了500人左右的中、小、大学生读书减免补助申请和审核,我们还在百祥寸草心家园暑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全年对未成年人的帮扶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在学校、村(社区)、家长的多方努力下,我们建立了相关制度、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同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之得到逐步完善和创新。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我校结合青少年心理和年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现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成立了以王校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校团委具体办公,负责活动的落实、监督。各班、各部门积极配合。按阶段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1、每天早、晚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各班定时定期召开“法制”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各班根据本班情况自选形式,自定内容。如:普法知识抢答赛、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并要求学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家长宣传。使法律知识从学校走进家庭,从家庭走向社会,人人做到知法懂法。活动效果好。

  3、聘请了棣花派出所所长为法治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深受教育。

  4、校团委牵头开展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并评选出一些优秀的作品,在校内展览。

  5、每班办一期以“普法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通过评比检查,本次板报质量较高。

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情况总结 篇13

  “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上述规定。专家认为,这一规定是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儿童利益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才懂得了未成年人有限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未成年人优先的基本含义是,对他们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无论任何机构、任何情况,都应该把未成年人放在最优先考虑的地位。另外,“草案特别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祝铭山说。草案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这些原则在草案中都得到了具体化,在“家庭保护”这一章,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的内容。我认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在人类进入现代文明的21世纪,我国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人们更加渴望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健康,渴望生活质量的提高,渴望享受人生的幸福。而作为祖国未来的孩子们更需要一个建康快乐的心伴他们成长。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各种各样的烦恼会悄悄来到孩子们的身边。当父母不理解他们时,当朋友误解他们时,他们又该怎么办呢?因此,我认为,把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列入法规当中,是使社会、社区、家庭和学校走进和谐的一个必要保障。

  目前,不少的中小学都开辟了心理咨询室,但事实却是,前来咨询和寻求帮助的学生却寥寥无几,让不少学校的心理咨询室陷入了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而依然存在和困扰着中小学生群体的各种心理问题,却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今,这项内容被《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涵盖,我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就会多一些关心和呵护。作为学校,和老师要通过心理咨询室及各项有益的心理健康活动,把更多的孩子和教师和家长吸引过来,使他们真正意识到心理健康的意义,从而也使家校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关心教育孩子们的成长,从“心”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