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通用14篇)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
根据《关于加强广东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广东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大型公益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县联社在全县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
根据县联社的要求,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和谐金融、幸福广东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
以下是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联社要求,我所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X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所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农信社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农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农信社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所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所加大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营造有利于促进我农信社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气氛,完善我所的服务水平!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2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3
*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 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维权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维权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维权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__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维权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维权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维权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维权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维权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维权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我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结合20xx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尽力整顿规范生产流程和监管流程,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切实努力地为消费者生产合格商品。
一、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
今年我公司按照公司生产和管理流程,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制度来加强与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如《关于正兴酒业成品酒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包装物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生产现场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从源头上把握公司的质量监管,用流程来指导并处理生产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奖惩。
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奖惩原则,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特别是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生产部门(生技部)、监管部门(质管部)更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质量上心”。
同时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食品基本知识及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岗位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为保证我公司经营产品的质量,根据ISO9001:20xx国际质量体系及其他监管文件的要求,对企业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企业产品品种的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完成对有业务往来客户证照的统计和催收工作,保证了公司购进产品的合法性。
同时我公司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公司产品进行自查自纠,使其符合管理要求。定期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检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流出生产线。
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5日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5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6
xx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围绕今年“消费与安全”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3·15”方案,召开专项会议。
按照中消协关于“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要求,特制定今年“3·15”纪念和宣传活动方案,文件中要求全市各级消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要主动热情受理咨询投诉、以及活动的现场要组织得严谨、有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宣传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3·15当天在媒体上发表长春市副市长高学章的重要讲话。
二、公布十大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
20xx年3月15日前,市消协先后在长春各大媒体发布《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20xx年八大消费陷阱》、消协等全国xx个城市消协共同指出加价购车违法违规的警示,同时向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呼吁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消费警示等。目的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
三、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和咨询会。
3月15日前,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与多家企业和新闻单位就“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展开座谈会,如与汽开区消协、欧亚车百等家直属企业的座谈会、与长春国商百货的年主题座谈会、与《家周刊》、《房地产报》举行的家居、装潢市场现场咨询、培训会、大讲堂等。主要目的是服务于民生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
四、利用网络,开展“一站式”维权服务。
长春市消协、《小新办事处》和维权律师团联手为消费者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自新文化网全城诚征维权律师团、线索和线人消息发出后,长春市消协多次过问活动进展。xx余天里,已有xx余名律师报名,线索不断上量,草根线人报名踊跃。xx月xx日时,新文化网维权律师团还在新文化报社举行成立暨宣誓仪式,维权律师团所有成员都将获得荣誉证书,并在《新文化报》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新文化网维权律师团荣誉主席潘海涛先生的带领下,一同宣誓,未来将就网友咨询的消费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免费解答,让大家享受到更可靠、更贴心的维权服务。
五、开展“诚信服务自律公约”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倡导下,长春市14家商业企业签署《诚信服务自律公约》,以感召全市各经营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理念,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以模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全市的经营者,切实树立诚信的理念,以推动我市消费环境的根本好转,努力打造“信用长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
六、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宣传效果。
3月15日前后,市消协多次做客电台、电视台的栏目直播间,现场接听、解决消费者遇到的消费纠纷,并在《长春晚报》、《新文化报》等多家媒体上开辟消费维权专栏。xx市消协20xx年“3·15”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七、认真接听,积极处理消费者纠纷。
20xx年xx月、xx日,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协要求,长春市消协及家区级消协的主管领导和秘书长,在单位认真收听省广播电台的《政行风软环境热线》栏目,并认真记录,对每一项投诉都认真接转和回复。
八、3·15当日举行大型宣传活动。
这次宣传活动我们以突出“消费与安全”的主题,在便民、惠民上大做文章,各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组成宣传分队,重点是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和进村屯,努力做到各自辖区经营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都要有我们的宣传点,各县、市(区)消协都在本辖区内选择一或两处重点商场开展宣传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与宽城分局在太阳城家居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共设xx余个宣传点,共出动工作人员近xx人,悬挂宣传条幅xx余幅,设宣传展示板块,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展示各种假伪劣商品xx余种,接受消费者咨询多人次,受理投诉件,现场解决件。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7
此次以丰富同学们的维权意识为目的,代表法学院参加全校的3.15有奖趣味问答活动在15日举行并圆满结束。此次活动我们达成了预期的目的,通过一系列的问答,我们目睹了同学们的积极性,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这一切的成果取得是法学院每个成员的努力准备和配合,大家在此次活动中付出了高度的热情,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各项问题,做好各项工作,从而使得活动获得成功。但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在活动进行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是我们以后工作中要特别注意的。
这次有奖趣味问答活动是由就业创业部负责,全校同学参与的一次维权活动。在这次活动结束后,我们对自身的工作和活动状况存在着一些认识。首先,在这次活动中我们部署安排比较到位,每个成员分工合作,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比较准确的估计,整个活动进行的比较有序,从而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其次,在有奖问答的活动过程中,同学们活动热情较高,积极参与有奖问答,使得整场活动生色不少。
由于组织和参加者的共同努力,整场比赛秩序较好,没有出现不良事故,这是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关键。虽然在活动中出现舞弊的现象,但在负责人的监督下活动恢复了正常,使得整个活动圆满结束。虽然活动完满结束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首先组织宣传力度不够,表现在参与的同学较少。其次,参加的同学由于没能提前了解该活动,使得活动中出现个别同学常答错题的现象。由于我们的准备工作做的不充足,使得后到的同学没机会参加该活动,导致奖品出现剩余。由于在组织筹备中,忽视了部分细节,各部分的衔接存在细小疏漏,虽未影响整个活动,但使得活动感觉起来不流畅。我深知我们的经验欠缺,以致造成这些疏漏和失误,我们将会在这次及以后的活动中不断改进,吸取此次活动的有益经验,不断发挥。改正那些存在失误的环节,同时汲取失误的教训,在以后的活动中不断进行改正,以期待在以后的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和丰硕的成果。虽然活动已经结束,但是给我们的影响和启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前进。我们活动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成长成熟的过程,我们现在的失误是为了以后少出现过错。我坚信在我们的活动中,我们会不断成长,不断增强组织和其他方面的能力。从而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组织者。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8
根据总行转发《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关于在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我行在全镇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根据总行的要求,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和谐金融、幸福宣城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总行要求,我行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我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农商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农商行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行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行加大金融知识及消费者维权宣传力度,提升宣传的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营造有利于促进农商行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气氛,完善我行的服务水平!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9
3月13日,由xx县工商局牵头,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多家单位,在屏南县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展板、现场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向群众展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示意图、有毒动植物识别图、有毒菇类识别图,向群众宣传到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志愿者和工作人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此次活动共展出6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8种35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70余人次,同时销毁了假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60多公斤、非法行医药品19箱,货值4000多元。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用餐,进一步维护了和谐的就餐环境。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0
一. 活动时间
XX年年3月15日
二. 活动地点
福州市五一广场
三. 主办单位
福建省消费者协会
四. 协办单位
西工大福州服装学院团委
五.活动小结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倡和谐型社会的号召,经学院领导和老师批准我院团委文体部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成功举办“倡导和谐消费 创建成心校园”的主题活动。整个活动过程进行的十分顺利,基本达到了活动的目的,成功的对广大青年志愿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对广大青年志愿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十分有帮助的。受到外界、学校全体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赞扬和肯定。在活动中团委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
3月15号7点40分,参观人员全部准时在学校食堂门口集合。由于是第一次尝试独立组织活动,在这个工作中我犯下了迟到的错误,没有合理安排好时间,让二十余位青年志愿者在食堂门口等了近10分钟,在对他们道歉之后,8点钟在校旗的指引下大家排着整齐的队伍从学校出发。我们分两路公交车前往五一广场。在行进过程中,同学们基本能够使队伍保持整齐,这样既能保障同学们的人身安全也能体现出我院学生的良好素质,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扛着校旗出来的,我们代表着学校的形象。到达之后,我们组织青年志愿者排好队伍,安排一个团委的负责人后,我去找之前已经联系好的大型活动的负责人。为学院的参与报名,然后带领队伍来到广场中心参与活动。青年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积极配合着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时刻都表现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做了很好的铺垫。
还有就是团委的工作人员默契的配合,在队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遇到问题都能够迎难而上,没有人退缩。这种团队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继续发扬下去。活动的成功完成是和他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在活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上面我已经做了检讨,事后也作了深刻的反思,相信这样的现象以后不会再发生。在以后做活动方面会尽量想的周全一些。
这次活动,老大交给我们大一的干事负责,是对我们的锻炼也是给我们一次成长的机会。虽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经过努力很快就解决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历练,谢谢部门对我的信任,我有理由相信我会做的更好!把团委不怕艰苦,认真负责的精神发扬下去!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1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20xx年年主题,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成立了由xx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xx区司法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结合xx区的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科所、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于3月15日当天,在xx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3.15纪念活动的基本情况
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等市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8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7起;期间,共设立各类宣传咨询服务点19个,在主要街道社区、市场、超市、景区和学校、农村集市发放“消费与安全”教育引导知识从书400本、“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专刊1000份、消费维权手册20__本、各类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近300条、设立宣传拱门12个、空飘4个、设置打假维权展板22块;开展座谈会1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班6次,受宣传教育群众12016多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在3月14、15两天,在区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12315电话接听、受理、和处理工作。分局123l5各级网站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上下配合,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保证了“3 15”专线电话的畅通。2月15日至今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起,其中申诉28起、举报13起、建议3起,已全部办结。
二、宣传活动情况
(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接到区、市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后,西夏分局立即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于20xx年2月15日印发了西夏分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并根据各工商所辖区特点,对各部门在“3.15”期间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明确的分工,将详细的时间和工作任务分派到各部门。同时,为了深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将“315”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由部门行为提升到政府层面,西夏工商分局与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活动声势浩大、丰富多彩,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开展形式多样、(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
1、全面做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回访指导。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结合辖区实际,西夏分局对辖区大型的公共服务行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进行走访,重点对28家“五进”站点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针对5个站点“快速通道”没有开通、工商温馨提示少、自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给予了行政指导;针对银川火车站调向、颐恒宾馆与铁道宾馆企业合并站点以后的工作给与了行政指导。
2、围绕“五进”,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分局结合各工商所辖区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采取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告消费者书、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其中:3月6日、9日在华西村和西部影视城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和“消费维权进旅游景点”活动;3月7日、13日中午在北方大学和宁大校园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活动,3月8日、14日在兴泾镇、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农场进市场”活动;3月14日在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市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正茂巷社区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3、全力抓好“3·15”纪念日活动。3月15日上午,由xx区政府主办,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承办,在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宁阳店举行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纪念大会和宣传活动,xx区政府相关单位、辖区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及群众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xx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婧主持了会议,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西夏分局局长刘芳介绍了西夏工商分局20xx年行政执法以及消费维权工作成果,xx区政府副区长闫树革代表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重要讲话,对工商局在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新华百货连锁超市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进行了“消费与安全”表态发言,同时,进行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签名大会,现场群众纷纷踊跃签名。会议当天,西夏分局在现场设立了真假商品识别台和咨询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起,解答消费咨询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4、召开年主题座谈会。3月6日上午,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消费维权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消费者协会理事,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及生活消费经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反映了目前部分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和肉类有短斤少两现象等意见,建议执法部门关注社情民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会议征求到了5条建议或意见。
5、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分局在xx区人大代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及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中,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调查表中所列的通信、交通、银行、保险、物业、供热、供水、旅游等14个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100%,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消费者对被调查行业的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最为关注,且总体满意度较低,反映出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特殊垄断地位明显,很多的服务和消费项目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不透明性,这些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西夏分局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1、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在“3·15”活动期间,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清真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整治,开展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清真食品”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商场(超市)设立了“清真食品”专区(柜)。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以学校及周边经营主体为重点,及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共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78(户)次,查处违法经营4户,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证照不全经营户和流动摊点3个,查获不合格各类食品126代(盒),收缴非法出版物14份。三是组织对乳制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乳制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批批检验制度,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期间共抽检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6个品种6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全部合格,3个批次的液态奶正在检测中。
2、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围绕春耕农时季节,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加强了对农资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43户,发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40余份,收缴过期农药2瓶、外国“三无”玉米种子6公斤。暂扣无标注生产日期“立螨思”农药9瓶、暂扣过期“绿野菜草清”农药21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
三是开展“双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6个(次),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起。
这次3.15活动时间长、声势大、影响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企业自律,形成了舆论监督,提升了消费信心,增强了消协的维权能力和公信力,为xx区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西夏分局、xx区消协将在xx市工商局和xx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好职能,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抓得更实,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__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3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下面的是分享的与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县支行于3月9日—15日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我支行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6日组织召开了由辖区金融机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从宣传材料准备、宣传地点选择、宣传时间和宣传形式等方面对“3.15”期间“金融消费权益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活动,送金融消保知识进村委、进村文化站、进超市和进农户;在城区于3月15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
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支行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组织永泰村镇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了“权利·责任·风险—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百村行”系列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开展三项宣传:一是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摆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进行定点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二是组织宣传队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金融综合服务站、进集市、进村委“三进”活动,实行重点宣传,认真解答农户咨询,在问答互动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识水平;三是组织青年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户和超市,开展流动宣传,主动为村民和客户讲授征信、人民币反假、民间借贷与投资等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集中宣传,做大声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县支行组织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徽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和国元保险等保险机构,于青年圩广场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参加宣传的金融机构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集中宣传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欢迎。
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篇14
一、工作机制建设
组织架构完善:各银行纷纷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同时,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或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动。
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投诉处理流程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信息透明度提升
产品信息披露:银行建立了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了各类产品的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信息。
销售专区设置: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信息采集规范: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时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了对个人客户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提供的信息要素最小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投诉处理机制完善
投诉渠道畅通: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确保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提出投诉和建议。
投诉处理流程:制定了完善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对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处理,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投诉分析反馈:对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采取措施减少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
五、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宣传活动开展: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
宣传渠道多样: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等资料供消费者查阅学习。
六、工作成效与展望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和推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运行得到了有力支撑。未来各银行将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提高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验。
总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促进金融消费公平的重要举措。各银行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